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相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已经排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二、考试说明

1.未标备注的科目均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座号请登录教务系统在考试安排界面查看,未选课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2.缺课达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或缺作业、实验报告达本学期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教师录入成绩时录入成绩标记“取消考试资格”。

3.大学英语2(艺体)、大学英语3(提高)、大学英语2(普通)、大学英语4、大学英语4(艺体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心理学基础使用答题卡答题,请考生自备2B铅笔。注意在答题卡指定区域作答、不得超出边框、不得在非指定区域做任何标记,切勿折叠答题卡。试卷中的“考号”即为“学号”。

4.体育课应在第18周内完成考试。

5.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除紧急情况外,须至少于考试前一天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提交缓考申请(申请时要上传申请原因的证明材料,可以申请缓考的科目范围为考试课),然后联系辅导员和教学院长审批通过。未经系统申请缓考或未审批通过的将无法参加相关课程的缓考。

注:缓考申请操作步骤:考试报名—>我的申请—>缓考申请,点击查询,选择科目,点击申请(必须上传证明材料附件),点击送审。

6.往届结业学生可随本次期末考试补考,符合条件的参军保留学籍学生可以参加本次考试(按照现役军人参加学习活动的管理规定执行),相关事宜须于71日前向学院(专业课)或教务处(公共课)提出申请。



教务处  

20246月21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徐肖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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