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及2024年夏季小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继续通过教务系统核对,请各单位仔细阅读通知,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核对、补充,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算公式说明
1.授课工作量计算公式:工作量=上课周数*持续节次*min(1.5,max(课程性质系数,课程性质系数+(选课人数-标准班人数)*调整系数))*授课方式系数*双语课系数。
2.实践工作量计算公式:工作量=指导学生数(天数/项目数)*实践环节类型系数。
标准班人数、课程性质系数、调整系数、实践环节类型系数等具体数据可查看《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划拨办法》(校字[2012]170号)文件。
二、核对注意事项
(一)工作量查询方式
1.教务老师查询本单位工作量步骤:教学考评->教学工作量管理->曲师大工作量计算->选择学期->选择开课单位->查询,请各单位教务老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
2.教师工作量查询步骤:教学考评->教学评价->工作量查询,请通知本单位教师通过教务系统查询核对课程、周数、周课时、选课人数等信息,目前核对学期的工作量数值显示为0,信息核对结束后会计算出实际工作量数值。
(二)工作量核对内容
1.根据实际开课情况修改“课时费单位”、“课时费类别”、“课程类型”、“授课方式”、“是否双语”字段。可以单条记录双击打开修改,也可以选中部分记录后通过左下角批量修改功能进行修改。(注:“课时费单位”字段将作为人事处拨款依据,请仔细核对,确保无误。)
2.未通过教务系统安排时间地点的已开课程(网课、音乐小课等),请补充上课周数、周课时等信息。
3.少部分教师“职称”(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字段需要学院进行更正、补充。
4.根据工作量计算办法,师范类毕业实习的课程类型为教育实习,按照指导人数计算;非师范类毕业实习课程类型统一改为生产实习,按照天数计算。
5.专业见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三项实践内容,教务系统数据为选课人数,根据工作量计算办法,需要修改为教师所指导的天数。
6.根据《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管理办法》(校字[2018]2号)文件规定,指导教师完成一学期实习支教指导工作,按照《曲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划拨办法》(校字[2012]170号)文件所规定的教育实习工作量计算标准的两倍计算,每生记10个教学工作量,即:把指导学生数填写为实际指导人数的两倍。如有其他指导一学期实习工作的情况可参照填写。
7.通过系统导入补充教师指导大创项目、省级以上竞赛信息。注意“选课人数/指导天数/比赛项目数”这个字段填获奖项目数,不要填比赛人数!指导省级以上竞赛填报项目按照《教学建设项目及成果分类认定办法》[2021]71号文件(附件3: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分类)计算。同时,根据《教学建设项目及成果分类认定办法》附则规定,每位教师每项赛事最多计算3项。
8.实验课在系统转入的时候做了过滤去除,如果还有剩余的实验课请删除,实验课教学工作量由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单独统计。
三、核对时间
1.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工作量核对时间:10月8日至10月15日16:00
2024年夏季小学期工作量核对时间:10月16日至10月18日16:00
2.请学院教务老师务必按规定时间段内核对完毕,教务处根据核对结果计算出工作量后,学院根据附件5:工作量确认签字表导出打印说明导出工作量确认签字表签字盖章,于10月24日下午4:00前送教务处存档(曲阜校区交行政1号楼215室 徐肖童 ;日照校区交办公楼326房间 王萃)。2014-2015-2学期以后的本科教学工作量,老师们可通过教务系统进行查询。
教务处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1.《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划拨办法》([2012]170号)文件
2.《教学建设项目及成果分类认定办法》([2021]71号)文件
3.工作量导入模板
4.工作量确认签字表(样表)
5.工作量确认签字表导出打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