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对学籍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0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确保学籍数据准确,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现决定开展本学期学籍信息校对工作,要求如下。

一、由学院具体负责学生管理的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依据日常管理情况,在“学籍状态校对表”中校对学生的休学、参军、退学、正常在校等学籍状态。如果信息有误,请按以下要求处理:

1.状态错误:在原信息旁,填写其实际状态。

2.实际有某个学生,但表上无该学生信息:在学生实际所属的班级表后空白位置添加学号、姓名,并联系教务科核实。

3.表上有某学生信息,但并无此人:在该学生位置标注“无此人”。

“学籍状态校对表”可到教务工作群下载,请签字后,于91日前交教务科。

二、通知预计2017年毕业的学生,个人登录学校教务系统和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个人信息中的身份证号、民族、姓名、出生日期、预计毕业日期五个信息,如有错误,910日前联系教务科处理。

 

教务处   

201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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