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在校生学籍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6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把我校2015级在校生学籍注册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第二款“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相应义务”和第三章第十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规定,未按规定缴纳学费的学生,不予办理注册手续,即“暂缓注册”(不发放学生证和《曲阜师范大学新生入学学籍表》)。对于缴纳学费有疑问的同学请到财务处查询。

2、学生证、照片纸、乘车区间统计表(电子版)由各学院到教务处教务科统一领取,学籍表由各学院教务员使用教务系统打印,学生填写相关信息。

3、学生证、学籍表各栏目要按要求详细、如实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学生证、学籍表中的数据与高考数据信息一致,如有错误须学生本人到高考所在地市招办申请修改并由省招生主管部门报教育部更正,学校不负责修改。学生证上的“发证日期”填“2015年12月1日”,“入学日期”填“2015年9月13日”。身份证号不能为空。“学制”一栏写为“肆”年。

4. 学籍表、照片纸一式两份(日照校区一式三份)。学籍表、照片纸均按专业名称整理,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第一页前附本专业学生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学院,另一份和学生证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行政科。

5. 请在照片背面用中性笔写清姓名和专业名称后,再粘贴在学生证和照片纸上面。

6. 学生证回收时敞开,贴照片的一面在外,以班级为单位沿学生证中线捆扎,并附班级名单,以便盖章时清点对照。

7.国家教育部、铁道部规定:对家庭和就读学校不在同一地市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往返乘坐火车实行硬座半价票优惠(动车、高铁二等座七五折优惠)。“乘车区间”曲阜校区应为“兖州”站、“曲阜”站或“曲阜东”站至家庭所在地车站,日照校区应为“日照”站至家庭所车站。在校期间变换家庭住址的要由当地户籍部门或父母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优惠卡需粘贴到学生证指定位置上使用,且一经粘贴就不能再揭下。优惠卡不能折叠,不要用硬物挤压。优惠卡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对家庭住址与学校地址为同一地区的学生不再发放优惠卡,辅导员要仔细甄别。

8.学生证、学籍表、照片纸、乘车区间统计表(电子版)务必于2015年12月1日(星期二)下午五点之前交回,过期不再受理。曲阜校区交科技楼712办公室,日照校区交会馆2328办公室。

 

                                               教务处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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