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科生进行学籍基本信息校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8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规范学籍管理,确保教务管理基础数据准确,现决定对全部在籍本科生进行学籍基本信息和学籍状态校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要落实每一个学生的学籍状态及所属的年级、专业,让学生本人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等基本信息并由学生本人签名。

二、校对表填写说明:

1.学籍状态:

学籍信息校对表按“学院-年级-专业-学号”进行分组排列。学籍状态一般为正常在校、参军保留学籍、休学、退学、未报到等。如有错误,请按实际情况在更正处进行说明。

如果名单上存在非本专业本年级的学生,请注明去向或“无此人”;如果名单有遗漏,请补全表上信息。以上两种情况均须与教务科联系核实

2.个人信息:

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有误的,用红笔圈出错误信息,并在更正处填写正确信息。应届毕业生信息如有错误,除在更正处填写外,应在10月12日前联系教务处教务科,并根据教务处网站“在校生更改身份证号的说明”(网址http://jwc.qfnu.edu.cn/html/bszn/2014/11/12/8ef305e5-c267-43a2-9a50-58c7c19f93df.html),提交相关材料,教务处初步审核后报教育厅修改。其他年级学生信息错误,可在第四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提交相关材料。

3.2015级新生学信网学籍信息自查:

2015级学生须在10月25日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注册并查询个人学籍信息。如有无法注册或查不到个人信息等问题,请根据学信网提示解决。

三、请各学院于14日前完成校对,并将签字后的校对表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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