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5级学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4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曲师大校字〔2014〕95号),现决定开始受理2015级学生转专业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策要求

转专业工作执行《曲阜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学校当前实际条件,现对其中部分条款解释和补充规定如下:

1.“规定”第二条第3段,“录取批次”和“招生批次”:学生录取表上标注的批次为学生录取批次。专业在生源省的招生批次视为招生批次,当专业不在学生生源省招生时,以该专业在山东省的招生批次为招生批次,详见我校2015年招生计划(附件一)。

2.“规定”第二条第8段,不允许“跨曲阜、日照校区”:由于宿舍尚有部分空余,本次允许提交跨校区(转出专业和转入专业不在同一校区)的申请。受理时,如某一个校区净增加数超出宿舍接收能力,将在允许转入的名单中,根据转入该校区的各专业人数,按比例删减。

3.按照省教育厅严格控制师范生规模的精神,确保大类招生专业的师范生计划,各单独招生的师范专业转入人数不得超过30人。如果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按学生高考总分(不含加分)减生源省一本线的差值,由低到高删减。

4.部分学院提交了针对某些专业的限制条件,详见附件二。

二、申请流程

有专业调整意向的学生,可于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在“个人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右上角的“增加”,填写异动申请。务必按以下要求填写:

1.“异动类型”:选择“2015年12月专业调整”。

2.“异动原因”:选择“因个人其他原因”

3.“异动说明”:填写申请转专业的理由和转入的学院、专业名称。

4.“备注”:必须使用半角字符严格按照 #学院代码#专业代码# 的格式填写转入的学院和专业代码。填写时不要有空格或其他无关字符,否则会造成统计错误。具体代码请查阅本通知附件二。

5.“下一步的学习保证”,请根据个人情况自行填写。

例如:


 

教务处汇总申请信息后,将根据上述政策,会同学院进行审批,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所有提交申请学生的审批结果。被批准的学生将于本学期结束前统一进行学籍信息变更,并于寒假后转入新专业学习。

三、其他

1.请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并做好政策解释,使学生充分了解本专业的同时,清楚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2.转专业申请仅允许提交一次,重复提交的,以提交时间最早的一份为准(如需重填,可于截止日前删除申请后重填)。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规定”及本通知要求,慎重填写。

3.申请并获批的学生,在转出专业所修学分仍然有效,其中不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内的课程,课程属性将转为“任选”。

4.获批调整专业学生的宿舍、学费、学生证等其他事务,将另文安排。

 

教务处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一:专业招生批次表

详见招办网站“2015年招生计划”。

附件二:请下载学院、专业代码及学院要求

注:附件二翻译学院限制条件有调整(2015.12.28)


附件下载:
附件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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