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6月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资格与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现开展20216月本科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

专业毕业资格审查时,要判断学生获得总学分数和课程体系学分完成度两个指标。对于主修专业,当获得总学分数大于等于160且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完成度达到100%时,学生获得该专业毕业资格。对于辅修专业,当学生完成辅修方案培养计划要求,获得该专业毕业资格。执行往年培养方案的学生,按相应培养方案审查。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学生存在辅修专业,则学生获得主修和辅修两个专业的毕业资格时,方可予以注册学历并颁发毕业证书和辅修专业证书,不能单独颁发主修或辅修证书。主修通过毕业审查但辅修尚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申请放弃辅修或向主修学院书面申请主修延期与辅修同时毕业。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917:00,逾期未申请的,视为默认主修延期。

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学生,可在弹性学制时间内延长学习年限,作为在校生继续留校学习。其中,已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但存在尚未合格课程的或仅有毕业论文未通过,予以结业。结业学生予以注册结业学历,并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参加补考、重修、或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等,达到毕业要求后,再参与毕业资格审查。

二、学位资格审查

学位资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字[2018]9号)(http://jwc.qfnu.edu.cn/info/1123/3794.htm)审查。符合《细则》第八条第三款要求的,可于6月917:00前向学院提交申请。

三、操作方法及结果报送

学院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学籍管理-毕业管理-毕业资格审查”模块的“打印”功能下载初审结果并完成终审。

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审核结果,要形成《XXX学院20216月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决议》(附件1)和《XXX学院20216月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名单》(附件2),报送教务处。

审查决议、审查名单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两份,于6月1512:00之前送教务处。曲阜校区交至1号办公楼211房间(电话4459990),日照校区交至会馆2311室(电话3980076)。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254778515@qq.com。

四、其它

1.根据2017级培养方案要求,创新实践奖励学分不计入培养方案总学分,不能进行课程学分替代。

2.往届延期或结业换证学生须在6月9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毕业、学位审查申请,参加本次审查。

3.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每年3月、6月、8月、12月办理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本次审查不能毕业的学生,如果经本学期期末考试达到毕业条件,可参加8月份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16月4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郭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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