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见附件)要求,经学校研究,针对本学期学生申请转专业提出以下要求:
一、基本政策执行“规定”第三十一、三十二条。
二、针对今年我校实际情况,对“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中“转入专业或专业类超出学校名额限制,或转入专业所在校区、学院认为不宜接收的”解释如下:
1.受师范类学生名额限制,非师范专业学生不允许转入师范类专业。
2.由于宿舍余量有限,经审批通过后,如果某一校区的净增加人数超出宿舍接收能力,将根据转入该校区的各专业总人数,按学生高考总分(不含加分)减生源省一本线(不分录取批次的省份,使用自主招生资格线)的差值,由低到高限制转入。
3.以上解释适用于本次转专业申请。
三、学院应向学生做好政策解释,并在做好专业成长与职业规划教育的基础上,帮助有调整专业意向的学生认真分析个人发展需要,指导学生科学理性地决定是否提交申请。
四、请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情况,认真研究接收能力及针对拟转入学生的筛选条件,填写《2022年12月转专业接收学院要求》(见附件),并于11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qfsfjwcshx@foxmail.com。签字盖章版交教务处曲阜校区交行政楼211,日照校区交办公楼311,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教务处完成各专业转专业要求的汇总后,将开放在线申请系统,集中接收学生申请,开放时段及学院要求另行公告。
六、教务处汇总学生申请后将学生申请转至相关学院,转出学院应配合转入学院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通过后由转入学院根据工作方案进行考核,确定拟接收名单。拟接收名单经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转专业名单通过教务处网站向全校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七、获批准的学生,完成本学期所在专业学习和期末考核后,下学期初转入新专业。
教务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