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现开展2024届本科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
专业毕业资格审查时,要判断学生获得总学分数和课程体系学分完成度两个指标。对于主修专业,当获得总学分数大于等于毕业要求学分数且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完成度达到100%时,学生获得该专业毕业资格。对于辅修专业,当学生完成辅修方案培养计划要求,获得该专业毕业资格。执行往年培养方案的学生,按相应培养方案审查。
根据规定,如果学生存在辅修专业,则学生须同时获得主修和辅修两个专业毕业资格方可注册学历并颁发相应证书,不能单独颁发主修或辅修证书。主修通过毕业审查但辅修尚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可放弃辅修或向主修学院书面申请主修延期。辅修专业撤销目前已完成。
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学生,可在弹性学制时间内延长学习年限,作为在校生继续留校学习。
二、学位资格审查
学位资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字[2018]9号)(https://jwc.qfnu.edu.cn/info/1123/3794.htm)审查。符合《细则》第八条第三款要求的,可于6月2日17:00前向学院提交申请。
三、毕业及学位审查结果报送要求
1.学院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学籍管理-毕业管理-毕业资格审查”模块的“打印”功能下载初审结果,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学籍管理-辅修毕业管理-辅修毕业资格审查”模块的“打印”功能下载初审结果,初审完成后通过“学籍管理-毕业管理-毕业最终结果管理”的“打印”功能下载毕业审核最终结果。(注:延期毕业学生需单独添加并标注延期)
2.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审核结果要形成《XXX学院2024年6月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决议》(附件1)、《XXX学院2024年6月全日制本科学生主修专业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名单》(附件2)、《XXX学院2024年6月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专业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名单》(附件3)和《XXX学院2024年6月毕业及学位审查最终结果》(附件4)。
3.审查决议、审查名单等电子版材料于6月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qfnuxjk@qfnu.edu.cn。教务处审核汇总名单后向各学院公布,各学院对名单进行复核校对,校对无误后将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学院存档一份),于6月10日17:00之前送教务处归档。曲阜校区交至1号办公楼219,日照校区交至办公楼311。
四、其它
往届延期或结业换证学生须在6月2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毕业、学位审查申请,参加本次审查。
教务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