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团队)建设,促进基层教学组织(团队)教研活动开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团队)在人才培养、资源建设、教师发展、质量监控等工作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教学组织(团队)类型

1.教研室类。教学单位下设的教研室、系等教研室类基层教学组织。

2.虚拟教研室类。跨课程群组、跨学科专业、跨校、跨区域、跨行业,联合开展协同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虚拟教研室类基层教学组织。

3.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要建设任务的教学团队或以相近课程群(应包含专业核心课程)为主要建设任务的系列课程教学团队。

二、申报条件

1.有明确的组织(团队)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合理的分工合作机制、良好的教学氛围和团队合作精神。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组织全员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不存在意识形态、师德失范、教学事故等问题。

2.贯彻认证和评估理念,突出成果导向,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推动专业、课程、教材等建设,营造追求卓越的教学学术氛围。依托课程(群)建设层面的基层教学组织侧重课程建设、教学档案和考核评价,教学大纲符合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理念、过程性评价规范有效,课程考核方式与评价标准能有效反映课程目标的实现;依托专业建设层面的基层教学组织侧重培养模式、专业发展和合作育人,紧密结合社会需求,积极推进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持续改进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3.校内组织(团队)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区域性组织不少于10人,团队成员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围绕教学团队打造、课程体系完善、课程内容优化、教学模式创新、考核方式改革、课程资源建设等方面,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体备课、集中业务学习和研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深入交流、推广典型经验与成果,每学期开展专题教研活动不少于3次,集体观摩活动不少于1次,助力教师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4.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责任心强、组织管理能力强、教学能力突出、教学经验丰富。每学年至少承担1门本科必修课程教学,近两年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96学时,学生评价在本单位前50%,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3学时,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5.团队成员均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近两年学生评价在本单位前50%,教学成效显著,团队成员每学期互相听课不少于2次。

6.积极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打造品牌活动项目,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特色,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7.教学单位能够为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有明确激励政策。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层教学组织(团队),由负责人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团队)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报书和支撑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突出教学组织的特色和优势。

教学单位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在申报书上签署推荐意见。每个单位推荐的基层教学组织(团队)不超过1个。

四、激励与支持

学校按照宁缺毋滥原则评选若干个校级示范性教学组织(团队),并分层次、分阶段,根据已有成果和未来建设成效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组织(团队)建设、教学改革、教师培训等。获评的基层教学组织(团队)在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教学成果奖评选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其他事项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2月27日下午17:00。

申报材料上传至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团队)申报http://sfxjcjxzz2024.mh.chaoxing.com。汇总表EXCEL与盖章PDF发送至954673245@qq.com,纸质版曲阜校区 提交至办公1号楼231,日照校区提交至会馆2311。

联系人:张惠 0537-8933012  技术联系人:18653792015


教务处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4年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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