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29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3年校级及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推荐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充分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坚持示范引领、系统推进,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在申报截止日前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跨学期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年或两个年度,其他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课程自身蕴含的思政资源,并科学有机融入教学内容体系,体现思想性、时代性和专业特色。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教学内容、方法及实施过程遵循教学理念,高效达成教学目标,达到如盐化水、润物无声的效果,有效实现教书、育人相统一。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围绕价值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融合进行一体化设计,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针对性与创新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较强辐射推广价值。

7.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新时代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

(二)其他要求。

已获批教育部、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的课程(以下简称“已获批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再以课程负责人身份申报同一门课程(同名称课程或名称高度相似课程,下同)。

如果同一学校申报课程与已获批课程为同一门课程,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与已获批课程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同,且申报书内容不存在雷同情形。学校要将申报课程申报书和已获批课程申报书(原件)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向教育厅推荐申报,公示情况(公示截图及公示的申报书)报教育厅备案。

三、申报及推荐数额

每个教学单位推荐本科课程1门,我校建设校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0门左右,择优向山东省教育厅推荐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7门(优先推荐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曲阜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2,含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PDF扫描件,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2.曲阜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材料(附件3,含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PDF扫描件,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3.曲阜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含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PDF扫描件,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五、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10日12点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含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PDF扫描件)提交至两校区教务处。

曲阜校区交1号办公楼231室;日照校区交会馆2311室;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为“学院+202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254446743@qq.com。联系电话:0537-4459991。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曲阜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附件3:曲阜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材料

附件4:曲阜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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