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
服务描述:
保留学籍说明:
1.在校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2.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同时为其保留学籍。
3.学生保留学籍期间,应与其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
4.保留学籍期满须及时办理复学手续。
办理保留学籍所须材料:
1.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的保留学籍申请书。
2.因应征入伍保留学籍须入伍通知书。
3.因跨校联合培养保留学籍须跨校联合培养等相关材料。
服务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学籍异动申请单,所在学院批准并签字盖章(学籍异动申请表下载:https://jwc.qfnu.edu.cn/info/1091/6350.htm)。
2.到教务处盖章后,再到各相关部门办理。
3.上述手续办理完成后,到学籍科变更教务系统及学信网学籍状态。
特别提醒:
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续办理,因手续办理未完成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办理时限:
不限
主管单位:
教务处学籍科
联系方式:
0537-893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