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部分公选课由于选课人不足原因停开,涉及课堂请登录教务系统通知栏查看或下载附件查看。请选择停开课堂的同学于2月24日-2月25日规定补选时间登录教务系统根据需求选择其他公选课课堂,同时请各学院通知停开课程任课老师相关情况。教务处 2024年2月24[详细]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安排,近期将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课时间二、选课范围大部分专业核心课、部分通识必修课等已置入个人课表的课程无需再选课。公选课、研讨课、部分通识必修课、部分专业拓展课需要同学们自己进行选课。选课前,请同学们先研读本年级专业培养方案,根据春季学期的开课情况以及自身的学习进度,合理选择修读课程。有关学业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导师。个别专业...[详细]
各教学单位: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已经排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二、考试说明 1.未标备注的科目均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座号请登录教务系统在考试安排界面查看,未选课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2.缺课达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或缺作业、实验报告达本学期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教师录入成绩时录入成绩标记“取消考试资格”。 3.大学英语1(普通)、大学英语3(普通...[详细]
各有关单位: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及2023年夏季小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继续通过教务系统核对,请各单位仔细阅读通知,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核对、补充,具体要求如下:一、计算公式说明1.授课工作量计算公式:工作量=上课周数*持续节次*min(1.5,max(课程性质系数,课程性质系数+(选课人数-标准班人数)*调整系数))*授课方式系数*双语课系数。2.实践工作量计算公式:工作量=指导学生数(天数/项目数)*实践环节类型系数。标准班人数、课...[详细]
各教学单位、全体本科生:学校近期将开展2023-2024-1学期本科生选课学分核对工作,该数据将作为学生的学分费结算依据,请务必通知到每个学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1.核对内容2023-2024-1学期选课学分2. 核对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0日3.核对方法登录教务系统,依次点击【培养管理】→【选课管理】→【选课结果查询】,【学年学期】选择“2023-2024-1”学期,点击【查询】。根据本人选课情况,计算所修学分数。备注:务必使用...[详细]
各学院: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23级学生第一学期课程选课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选课范围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执行计划表中,计划学期为第1学期的课程为学生本次选课应选课程。其中,大部分学院的专业课已经置入,直接显示在学生的个人课程表里,无需学生再选;个别学院存在需要学生自选的专业课,请相关学院安排通知;部分通识课程(公共课)需要学生自己选课,包含以下部分:1.530XXX公共体育课组:课程号以530开...[详细]
各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现对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补考缓考工作布置如下。一、考试范围可组织本次补考的课程为: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中,存在考试不及格或批准缓考学生的课程。可参加本次补考的学生为:参加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且考试不及格或该次期末考试被批准缓考的学生,不含取消考试资格、缺考、作弊、违纪等情况。符合条件的结业学生或符合条件的参军保留学籍学生如需参加,须考试前向...[详细]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和我校专业建设需要,经各教学单位申请,本年度专业调整专家组审议通过,我校2023年度拟对本科专业设置进行如下调整:拟增设本科备案专业:数据科学(071203T),专业学位授予门类“理学”;智能感知工程(080303T),...[详细]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安排,近期将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选课工作,本次选课面向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2023级新生课程选课待入校后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课时间二、选课范围大部分专业核心课、部分通识必修课等已置入个人课表的课程无需再选课。公选课、部分通识必修课、部分专业拓展课需学生自行选课。请同学们先学习本专业培养方案,结合自身学习进度合理进行选课,有关问题可以咨询本科生导师...[详细]
各教学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本科教育精神,促进教师教学投入和增强教师教学获得感,根据我校《曲阜师范大学“金课堂”教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校字[2019]6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组织我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金课堂”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课程申报范围及总要求申报范围及要求严格按照《方案》(附件1)有关规定执行。二、候选课程数量及申报程序1. 本...[详细]